航天学院2022-2023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细则

发布者:王猛发布时间:2023-09-30浏览次数:6740
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,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五育并举导向,对标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,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、典型引路、品牌带动、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,强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,评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,激励广大学生自信自强、守正创新,踔厉奋发、勇毅前行,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表彰内容

个人奖项

1、优秀学生

修身立德奖

实学实干奖

强健体魄奖

启智润心奖

辛勤劳动奖

2、优秀学生标兵【学院联评】

3、十佳大学生(本科)【学院联评推荐】

4、十佳英才(研究生)【学院联评推荐】

5、优秀学生干部

6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【学院联评】

7、十佳学生干部【学院联评推荐】

集体奖项

1、先进班集体

2、先进班集体标兵【学院联评】

3、十佳集体(本科)【学院联评推荐】

4、十佳团队(研究生)【学院联评推荐】

二、评选范围

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、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集体。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,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;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,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1.优秀学生及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、先进班集体及标兵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由学院评审、公示,公示期为3天,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。

2.十佳大学生、十佳英才、十佳学生干部、十佳集体、十佳团队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由学院推荐后、学校评审确定。十佳系列奖项提名奖根据学校评审结果确定。

四、学院评选流程

日期

流程

930

发布评选细则

930-105

辅导员组织各集体进行推优,汇总推优结果。

申报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先进班集体、十佳集体、十佳团队称号需要填写对应申报表提交至辅导员。

105-106

评优资格审查,学院函评确定标兵候选、十佳候选答辩名单,候选人加入联评通知群(辅导员告知),须提前准备联评答辩PPT(个人类3分钟,集体类4分钟)

107周六 18:30-21:00

108周日 18:30-21:00

109周一 18:30-21:00

学院联评答辩(地点在联评群内公布)

评优学生在学工系统完成填报

1011-1013

学院公示

1014-1017

学工系统xg.hit.edu.cn

辅导员线上审批

学工秘书审核

学院领导审核

1018

评优系统关闭,停止申报

学院报送材料

1019-112

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、十佳英才、十佳学生干部、十佳集体、十佳团队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及荣誉奖项评审

预计11月中下旬

组织表彰

学院联评流程:

评委组成为学工负责人、专兼职辅导员、班主任等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。学工秘书负责统筹评委、候选人答辩时间和地点、安排答辩顺序、答辩计时、统计候选人分数(评委不记名打分)、公布评优结果、评选资料存档。

候选人需要按照顺序进行PPT展示答辩(超时直接结束,个人类3分钟,集体类4分钟),涉及评优项目的各方面。评分标准参考评优细则,具体分数分配如下。

优秀学生标兵

十佳大学生(推标兵本科生第一)

十佳英才(推标兵研究生第一)

理想信念20

学习科研30

文体活动15

社会实践15

综合表现20

优秀学生干部标兵

十佳学生干部(推标兵第一)

理想信念25

学习科研25

集体建设25

综合表现25

先进班集体标兵

党团建设25

班级建设25

学风建设25

综合表现25

十佳集体(本科生集体)

十佳团队(研究生团队)

注:如无集体、团队报名,则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本科生、研究生第一名

理想信念25

团队建设25

集体成绩25

综合表现25

五、专兼职学生工作者、教职工和其他奖项

集体奖项

先进思想政治工作集体

不超过2

个人奖项

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

辅导员不超过2

班主任不超过6

(班主任需上一年度班主任考核结果为“优秀”)

个人奖项

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

2

个人奖项

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

1

集体奖项

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

1

(一)评选条件(附件1

(二)评选范围

1)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:我院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、班主任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。

2)民族团结进步奖:我院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学生集体。

(三)申报方式

函评材料提交方式(电子+纸质材料均需要提交):

电子版发送邮箱:20220091@hit.edu.cn

纸质材料提交:一校区主楼237

截止时间:202310717:00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钱程屹,86413170

六、附则

1.评选推荐工作应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
2.本细则由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:

1.附件1:评选基本条件.docx

2.附件2:学生奖项汇总表.xlsx

3.附件3: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汇总表.xlsx

4.附件4:荣誉奖项汇总表.xlsx

5.附件5:教职工申报材料.zip

6.附件6: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类申报材料.zip

7.附件7:学生类荣誉称号申报表.zip

 

 

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       

2023930      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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